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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对外委托经营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2019/6/17 11:00:37      点击: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对外委托经营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对外委托经营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PDSSY2019-06-04

1.3 项目概况: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对外承租经营,约80平方。

1.4 承租最低报价:3000元/月,低于该要求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1.5 成交原则:本次采购成交原则为竞争性谈判,竞高价成交。

1.6 运营期限:三年(具体起止日在合同中约定);承包期满后,根据医院考核和患者、职工的综合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1.7、采购内容:食堂对外委托经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专职负责人具有健康证。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含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 报名时间:2019年0618日至201906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3.2 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西段平安怡园二单元23层184室

3.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装订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其谈判资格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时获取;

4.2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4.3 谈判文件售价:200/套,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开标时间:201906240930

5.2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矿工路西段平安怡园高层2单元184室

6、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

人:徐先生

电话:0375-8917516

   址:平顶山市开源路28号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37533682  0371-55176528

   址:平顶山市矿工路西段平安怡园高层2单元184室